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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真苦啊” – 羅馬書七章簡註 (PDF) PDF版本

“我真苦啊” – 羅馬書七章簡註



我聽過多次人們引用保羅在羅馬書7:24的經文說道:“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〞他們引用這些字語來影射我們這些獲得重生的基督徒。他們暗示著我等基督徒們如同罪的奴僕。在同一章裡稍前幾節,保羅說道“我却是属肉体的,是已经卖给罪了” (羅馬書 7:14)。他們又說:“我們真苦啊”,“我們是罪人,已经卖给罪了”, “誰能解救我們呢?”

在本文中我認為雖然人們既愛神又願意跟從祂─本文專指這些人 – 會犯許多錯,他們並非卖给罪,亦非在受苦中等待救主的人。救主早已來臨而祂的名即為耶穌基督!祂已為我們打開囚門,釋放我們成自由人。我們不再是“受苦的人”。我們曾是受苦的人,彼時我們因著自己的过犯罪恶而死(以弗所书 2:1)。但我們現在不在死亡中了!神使我們与基督一同活过来,像得了一樣禮物,所倚靠的便是我們的信心(以弗所书2:5)!如今我們是“被拣选的一族,是君尊的祭司,是神圣的国度,是属神的子民,要使你们宣扬那召你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” (彼得前書 2:9)。這是神的話語中的真理。

於是乎我們又當問道,保羅在羅馬書七章中所描述的慘狀是怎麼回事?他指的是誰?為何他使用這章節彷彿在引述自己,且他又以現在式語法彷彿敘述的都是正在發生中的事情?答案其實近在眼前。只消閱讀前述章節的經文,亦即羅馬書七章整篇。看看羅馬書七章可看出其主題在於律法,而帶有從亞當而來的罪性的人想要遵行律法是不可能的。如此說來,保羅使用第一人稱與現在式乃是象徵比喻,而非字面上的涵意。換言之,儘管它看來好像他在論述自己個人狀況,他意在象徵比喻,將自己設身處地於有這樣遭遇的人們當中罷。我們如何得知呢?讓我們自羅馬書七章7-9 節中讀出例子來:

羅馬書7:7-9
“这样,我们要怎么说呢?律法是罪吗?绝对不是!但是,若不是藉着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;若不是律法说「不可贪心」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然而,罪趁着机会,藉着诫命,使各样的贪心在我裏头发动,因为没有律法,罪是死的。以前没有律法的时候,我是活的;但是诫命来到,罪活起来,我就死了。

所謂“沒有律法”的年代,乃在律法設立之前,保羅出生前數百年。所以當保羅說: “以前没有律法的时候,我是活的” ,他象徵比喻性地使用了第一人稱(“”)。當時他不是活著的,但他象徵式地把自己置於有那樣境遇活著的人們一樣,說道: “我是活的”。同一節的下半段也說道:“但是诫命来到,罪活起来,我就死了。” 诫命隨著摩西來到,而保羅一樣沒活著。這很明顯地他是以自己(第一人稱)做象徵比喻,不是字面上的意思。羅馬書七章全以同樣的手法續寫。保羅引用自己且多次以現在式來敘述過去的境遇。他之所以如此用法乃可使境遇更為生動,並使今昔兩相對照〈述於羅馬書八章中〉尤為清楚。他在羅馬書七章的主題是談沒有基督時的境遇。在基督之前先存了律法,律法雖好且是至善的,但因為人們帶著肉身1屬世的罪性以致不可能持守。以他特有的說法:

羅馬書 7:12, 14
“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的,誡命也是聖的、義的、善的….律法是屬靈的,我卻是屬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”

當保羅撰寫這些事時,他是屬肉體的嗎?他只帶有舊亞當式的罪性嗎?他 “已經賣給罪了”嗎? 設身處地去想,答案為決不是的。保羅就如同任何一個重生的信徒,基督已在他裡面。基督讓他脫離罪的捆綁而獲自由。如今他已重生並且獲拯救。因此當他描述自己如同“已經賣給罪了”,究竟是指什麼?他指的是行律法的年代,羅馬書七章的主題。在行律法的年代中,是沒有新生的! 也沒有新的屬性!這些事都是直至耶穌為我們犧牲成祭後才有的,但在那之前,行律法的時代中根本不存在這些。正因如此,彼時人們唯獨有舊的罪性。當他們仍屬肉體,已經賣給罪時,可律法仍是好的、聖的、義的,屬靈的律法。當保羅為此說道:“我卻是屬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” ,他拿自己用現在式的象徵比喻,將自己設身處地等同於在行律法年代中的人一樣,恰如他在第七節中喻擬活在沒有律法的時候,當他說:“以前没有律法的时候,我是活的”。當保羅寫羅馬書七章時,他與我們一樣是個新人,信主耶穌基督是彌賽亞也是神的兒子,並且是:

哥林多後書5:17
“所以,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: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”

保羅在羅馬書七章全文使用同樣的敘述法〈第一人稱,現在式〉,讓我們往下讀:

羅馬書7: 15-24
“因为我所做的,我自己不明白。我所愿意的,我并不做;我所恨恶的,我反而去做。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愿意的,我得承认律法是善的。事实上,这不是我做的,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。我也知道,住在我裏面的,就是我肉体之中,没有善。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。我所愿意的善,我不去做;我所不愿意的恶,我反而去做。如果我去做我不愿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而是住在我裏面的罪做的。我觉得有个律,就是我愿意行善的时候,就有恶缠着我。因为,按着我裏面的人,我喜欢神的律,但我看出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内心的律交战,把我掳去,使我附从那肢体中罪的律。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”

保羅所描述的是痛苦的境遇。如果你不詳查這段經文的上下文,並且你若又忽略且輕視這新生的本體,那麼你也必將十分痛苦。你一樣將會哀哭: “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”但保羅言其所言的一切都是在敘述基督未來之前的境況。 那是渴望救星的境況。沒錯,基督未來到之前,我們都會哀哭道:我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”。但好消息是,兩千多年前救星終於來臨!!祂名為耶穌基督!保羅卻未停問:“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”他隨即有了以下的解答:

羅馬書 8:1-4
“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稣裏的人就不被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的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裏从罪和死的律中把我释放出来。律法既因肉体软弱而无能为力,神就差遣自己的儿子成为罪身的样子,为了对付罪,在肉体中定了罪,为要使律法要求的义,实现在我们这不随从肉体、只随从圣灵去行的人身上。

曾有一度我們皆為奴隸,已經賣給罪了。然而再也不是了!因信了主耶穌基督,祂將我們自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。如今我們有了新的屬性,基督在我們裡面。如今我們已獲自由。如今我們是屬正義的

概括來說:保羅在羅馬書 7:24中的問題是:

“我真苦啊!谁能救我脱离这必死的身体呢?”

對此的答案在兩經節之後:
“因为赐生命的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裏从罪和死的律中把我释放出来。”

加拉太書 5:1又說
基督释放了我们,为使我们得自由。所以要站稳了,不要再被奴隶的轭挟制。”

我們不再是賣給罪的奴隸。我們不再是 “痛苦的人”. 反之,由於我們的救星基督的來臨,將祂自己獻為挽回祭使我們得自由。因此,下回你聽到有人哭喊:“我們真苦啊!”意指我們現在的境況之時,你就知道這樣的申訴根本是錯誤的。時時刻刻讚美主並感謝神,因著祂的兒子,使我們脫離必死而可怕的境況。讚美祂,雖然我們曾經“因着自己的过犯罪恶而死了…..神有丰富的怜悯,因着他爱我们的大爱,竟在我们因过犯而死了的时候,使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” (以弗所書 2:1-5) 讚美神及我們的救主耶穌直到永遠。

Anastasios Kioulachoglou

 



脚注

1. “肉體”或“現世的”一詞,在保羅所寫書信中意味著源自亞當的原罪,例如沉淪之後所遺留的罪性。另一詞則是用來描述這樣的罪性乃是“舊人”。此屬性,來自亞當的原罪,是人在信主耶穌基督之前與在祂裡面復活之前,也是在行律法的年代中唯一帶有的屬性。無論如何,今天因著耶穌為我們犧牲捨命,當有人信祂為主且心中相信神使祂死裡復活(羅馬書10:8-9),他便獲重生得到新的屬性。此一新屬性在保羅的書信中則稱為“新人”(反之為“舊人”),“靈體”(反之為“肉體”)並且為“屬靈的”(反之為“屬肉體的”)。在“肉身、魂、靈”和五旬節與新生等文中對以上有更詳細的論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