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话

义与圣经 (PDF) PDF版本

义与圣经



多年来我看到很多基督徒由于自责和罪恶感而备受煎熬。经历过同样煎熬的我切身地知道自责与负罪的感受。其实不必我分享个人体验,圣经在约翰一书3:21-22清楚地写道,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,在神的面前就可以坦然无惧了。反过来说,我们的心若是责备我们,我们在神的面前就有愧了。

病的克星是药物、是治疗。自责和罪恶感的克星乃是义。义与定罪是一对反义词。若是义人就无罪,若有罪就不是义人。互为相反对照。另外,一个人进入义的方式也表明他脱离义的方式。比方说,假如一个人为了在神面前为义必须做这样那样的事情,那么当他做不到这些事情时就显然脱离了义。进一步说,他就成了不义的、是有罪的、该被定罪的。关于义圣经是怎么说的?一个人怎样才能在神面前称义?或许有人告诉你“靠行善”。但圣经真是这样说的吗?答案是 错!福音就是好消息。我们下面要读的就是福音。我们来读:

罗马书 3:20-28
所以,凡血肉之躯没有一个能因律法的行为而在神面前称义。因为律法本是要人认识罪。但如今,神的义在律法之外已经显明出来,有律法和先知为证:就是神的义,因信基督耶稣加给一切信的人。这并没有分别,因为世人都犯了罪,亏缺了神的荣耀。但如今却蒙神的恩典,藉着在基督耶稣里的救赎,就白白地得以称为义。神设立耶稣做赎罪祭,是凭耶稣的血,藉着信,要显明神的义;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前犯的罪,好使今时显明他的义,让人知道他自己为义,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。既是这样,哪里可夸口呢?没有可夸的。是藉什么法呢?功德吗?不是!是藉信主之法。所以我们认定,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于律法的行为。”

这篇经文以及新约中的许多其它篇章都很具革命性。所谓福音就是好消息,也就是我们刚刚读过的这个消息!正如该篇在一开头就表明的,没有人能凭摩西律法(包括十戒,十戒也属于律法)的行动被赦罪,即成为义。圣经明确地指出做善事,甚至谨守十戒的全部(律法的内容很多,十戒只是一个例子) 都不能使人在神面前称义。其原因并非行善无益,而是善行本身不足以使我们称义。善行的意义也不在与此。我们不能凭行动在神的面前称义。假如你的义是基于自己的行动,就根本不是义。那不过是一种自我感觉,虽然能使你的良心在一段时间里感到满足,但在神的面前却是无效的。因此,负罪感和被定罪的感觉都是因为你认为自己行得不够,并且相信行为会影响神对自己的看法。.也许你感觉神因你做过的、或者没做到的事而对你生气,也许你觉得他正看着你说:“你怎么能这样做?你让我失望了。你是有罪的。”亲爱的弟兄姊妹,那不是神的声音。神从没期望你藉着行动在他面前称义。事实是,当你相信神的儿子时,神好像馈赠般,使你立时称义了。 “蒙神的恩典……就白白地得以称为义”(罗马书3:24))。此时此刻你就是义人!因此,义不是逐渐获得的。在我们相信了主耶稣基督以及他从死里复生的那个时刻,我们就称义了。义是神的馈赠,不是我们以行动交换来的(人称义是因着信,不在于律法的行为。(罗马书 3:28))。

同样的信息在哥林多后书5:21 也有表述:

哥林多后书 5:21
“神使那无罪的[基督]替我们成为罪,好使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。

这一节的第一部分说到一个行动以及行动的实施者,而第二部分说出了这个行动的结果以及 其领受者。行动是什么?是 神把他的儿子赐给我们;神使无罪的他替我们成为罪。行动的结果是什么?神为什么这样做?答案是好使我们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!因此,我们的义与我们自己的行动毫无关系,而与主耶稣基督所成就的事密不可分。他完成了一切,他为我们献出自己好使我们称义。 由于他的工作完成了、成全了,我们的义也就完成了、成全了。一切都做好了!

又如罗马书 8:29-30写道:

罗马书 8:29-30
“因为他所预知的人,他也预定他们效法他儿子的榜样,使他儿子在许多弟兄中作长子。他所预定的人,他又召他们来;所召来的人,他又称他们为义;所称为义的人,他有叫他们得荣耀。”

是谁赦我们的罪?是谁使我们称义?不是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善行,而是 神!再注意过去时的用法:“所召来的人,他又称他们为义”,经文如是说。 我们的赦罪已经成就了。赦罪并非凭着我们的行动、一点一滴每日积累而成,也不需依着我们的行动每天被评价。与之相对,赦罪是藉着耶稣的牺牲白白给我们的。凡是信耶稣是神的儿子的都白白得到。你相信耶稣就是基督、就是神的儿子、是弥赛亚吗?如果你已经从神重生了,你就是神的儿女;你被拯救了,不需行为在神的面前就称义了;而且这些都是你的,就在此时此刻!

约翰一书5:1
“凡信耶稣是基督的,都是从神生的”

罗马书 10:9-10
“你若口里宣认耶稣为主,心里信神叫他从死人里复活,就必得救。因为,人心里信就可以称义,口里宣认就可以得救。”

约翰福音 1:12-13
“凡接纳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。这些人不是从血生的,不是从情欲生的,也不是从人的意愿生的,而是从神生的。”

加拉太书 3:26
“其实,你们藉着信,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神的儿女。”

综上所述:我们在相信的那一刻就自动地在神的面前称义了,不需任何行为。因此,若我们感到被定罪,或是有负罪感,那是神定我们罪。神使我们称义!如经上写到:我们是神的义 [现在时态]!因而,我们的生命里没有定罪。这不意味着我们不会犯错。它的意思是定罪绝不是这些过犯的结论。真正的解答应该是:单单向神忏悔,更新內心,继续向前。

Anastasios Kioulachoglou